電源車可稱為移動電源車、應急電源車、發電車。多功能應急電源車是在定型的二類汽車底盤上加裝廂體及發電機組和電力管理系統的專用車輛,主要用于如果停電將會產生嚴重影響的電力、通信、會議、工程搶險和軍事等場所,作機動應急備用電源。電源車具有良好的越野性和對各種路面的適應性,適應于全天候的野外露天作業,而且能在極高、低溫和沙塵等惡劣的環境下工作。具有整體性能穩定可靠、操作簡便、噪音低、排放性好、維護性好等特點,能很好的滿足戶外作業和應急供電需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吸水象牌救險車(AMS5030XXH)型的,不得超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吸水象牌救險車(AMS5030XXH)型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根據規定,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罰款200元、記3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
電源車根據需求選擇中隔斷(可選擇開門),加裝設備工具柜,配電箱,發動機組,空壓機,等離子切割機,污水泵,電焊機,特種動力柜,發電機組,外接電源,馬路切割機,車載照明,高桿照明燈,車身兩側開卷簾門,外觀根據需要在車身制作圖案或標識,可根據客戶不同需要加裝不同的搶修設備。當我們考慮一款車的時候,它的外形設計、動力和底盤固然是考量的重點。
系統采用單元化,標準化,規范化設計制造;機組自動化程度高,操作簡單,具有無人值守功能;易于維修;全天候起動可靠,加載時間快;具有無外電源起動(電瓶起動)功能;電源車機動性能強,可靠性高;安全性好;整車適用性強,整體外型美觀大方。